僑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生(含兼任教師及境外學生)出入境規定事項。
說明:
一、出境之規定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。(請參照附件)
二、教職員工生(含兼任教師及境外學生)出國前均應向學校請假並通報前往之國家地區(含轉機)。
三、入境之規定依109年3月16日教育部通報(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),第三條第一項辦理。(請參照附件)
四、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(含兼任教師及境外學生)皆要向學校通報,並於返臺起14天內不要到校上班上課,依相關請假辦法辦理防疫假。
人事室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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