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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防疫宣導

個資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

僑光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基於學生管理,進行註冊、成績評量、教育及就業輔導等必要工作之目的所需,蒐集最少的必要個人資料,且不會處理多餘的個人資料。而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,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,並以誠實信用之方式及以下原則為之。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校如何蒐集及使用您個人資訊,請務必詳細閱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。

  1. 機構名稱:僑光科技大學
  2.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:
    基於辦理學生管理之必要工作或經個資當事人同意之目的: 含特定目的人身保險(001)、兵役、替代役行政(042)、教育或訓練行政(109)、稅務行政(120)、其他中央政府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內部單位管理、公共事務監督、行政協助及相關業務(171)、其他公共部門(包括行政法人、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及其他公法人)執行相關業務(172)、其他地方政府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內部單位管理、公共事務監督、行政協助及相關業務(175)、其他財政服務(179)、學生(員)(含畢、結業生)資料管理(158)、學術研究(159)、智慧財產權、光碟管理及其他相關行政(118)、資(通)訊服務(135)、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(136)、資通安全與管理(137)、圖書館、出版品管理(146)、產學合作(102)、政府資訊公開、檔案管理及應用(073)等。
  3. 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:
    透過個資當事人親送、郵遞或網路而取得之個人資料。
  4. 個人資料之類別:
    本校所蒐集之個資當事人個人資料如下: C001辨識個人者、C002辨識財務者、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、C011個人描述、C012身體描述、C013習慣、 C021家庭情形、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、C031住家及設施、C038職業、C051學校紀錄、C052資格或技術、C057學生(員)、應考人紀錄、C111健康紀錄。
  5.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: 
    A.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
     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,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限,
     學生資料將依僑光科技大學相關規定保存。 
    B.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
     台灣地區(包括澎湖、金門及馬祖等地區)。 
    C.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:
     本校、主管機關、簽約維護廠商,不作為其他用途。 
    D.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:
     (a)電子文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。
     (b)符合個資法第20條規定之利用。 
  6. 個資當事人得依個資法規定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行使上述權利時,須依本校規定驗證確認本人身份後提出申請。若委託他人辦理,須另出具委託書並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。 
  7. 個資當事人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,均為真實且正確;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,個資當事人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辦理更正。 
  8. 個資當事人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,導致無法學生事務無法執行、緊急事件無法聯繫、考試成績無法送達等,將影響個資當事人之權益,請特別注意。 
  9. 本校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,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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